史上最狠毒的女司机--撞倒抱婴儿的男人后还碾压三下
天涯杂谈』 史上最狠毒的女司机--撞倒抱婴儿的男人后还碾压三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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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求职应聘·投简历]

作者:zhoumei110 提交日期:2008-5-5 21:08:00
本人文字表达能力不强,昨晚10点多刚从猫网下线,回宿舍,经过一路口看见一年轻的女孩开着黑色的轿车从我身边经过,接着一声响,我转过头去,只见那车撞到一男人,那女人没停车,撞倒那人之后接着有从那人身上碾压过去,这时我看见一个小孩子在地方上哭,男人估计是不行了,我连忙跑上前去追车,那车却加紧油门一下就不见了,
       于是我又回过头来看小孩子有没有事,还好,小孩子身上没有碾压的痕迹,只是那男人找他的孩子,我告诉那人不要动他儿子不要紧,之后那人就躺地方不动了。。。。
       过了一会那人的亲属都过来,我报警完就回去。
       到今天我到交警队去做证,居然听说当时那车主昨天就投案了而且比我们还早,还说是个长发男人,靠,貌似和交警有关系的说。
       注搜索 粤S 8T640 当时有人记下了这个车牌,撞了人还逃跑,因为本人手机丢掉所以现场也没有来及拍下来给网友看。出事地点东莞道窖镇闸口工业区友谊旅店前。。。。
    
    
    
    
    
    
    
    
    这是我在事发第二天来网上发的贴,一直到今天仍然有很多朋友和亲人都劝说我不要做目击证人。
    
    
    
    但是今天早上,伤者家属找到我,说是感谢我,一大圈人眼睛红红的
    ,原来早上伤者抢救无效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,我打这段文字的时候心情还是无法平静,肇事者到现在还只拿了三万的医药费,而死者上还有老,下有一个大难不死的不满一岁的婴儿,你叫他们以后怎么办,就算赔偿了又怎么养,一个父母没有儿子送终,一个儿子没有父亲的关爱。
     我因为上班的关系,所以没这么多时间怎么表达清楚我的意思。也不知道电视台的电话,各位,如果有这方面的关系的话,请您告诉记者,叫他们到东莞道窖交警大队去采访吧。,死者现在存放在道窖殡仪馆。。
  


作者:一马青尘 回复日期:2008-5-5 21:27:18 
 
  顶

作者:看盘的感觉 回复日期:2008-5-5 21:33:02 
 
  帮顶.

作者:带劲儿 回复日期:2008-5-5 21:36:53 
 
  貌似实事!帮你顶

作者:lovefl 回复日期:2008-5-5 21:37:44 
 
  发到东莞阳光网找了

作者:带劲儿 回复日期:2008-5-5 21:38:57 
 
  上面的“一马青尘”是帮主么??
  
  仔细端详一番,尚存疑惑

作者:神仙岁月我不爱 回复日期:2008-5-5 21:41:58 
 
  看标题以为是标题党
  看内容比较真实
  顶

作者:进取666 回复日期:2008-5-5 21:43:54 
 
   楼主的做法很正义!

作者:一百无禁忌 回复日期:2008-5-5 21:46:36 
 
  希望社会各界伸出援助之手,让肇事者受到应有的惩罚。

作者:Sallyxing 回复日期:2008-5-5 21:50:45 
 
  人间惨剧!希望早日找到可恶的肇事者,还死者家属一个公道!

作者:游遍天涯 回复日期:2008-5-5 21:53:10 
 
  LZ坚持,一定将他绳之以法!

作者:gwm1984123 回复日期:2008-5-5 21:57:59 
 
  UP。。~~TMD这样的帖子好像人气不高。。难道天涯只会讨论女人下半身的论坛?

作者:我怎么舍得离开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01:59 
 
  粤S8T640 小型汽车 空 2008-4-10 16:57:48 东莞市道滘镇万道路昌平路段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%以下的 东莞支队道滘大队 电话: 076988835177
  粤S8T640 小型汽车 空 2008-4-3 12:53:28 东莞市城区旗峰路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东莞支队莞城大队 电话: 0769-22492231
  粤S8T640 小型汽车 空 2008-3-24 15:49:18 赤窖路口 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东莞支队望牛墩大队 电话: 076988853011
  粤S8T640 小型汽车 空 2008-3-8 18:50:55 东莞市道滘镇万道路昌平路段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%以下的 东莞支队道滘大队 电话: 076988835177
  粤S8T640 小型汽车 空 2007-10-9 16:24:31 东莞市城区新芬路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东莞支队莞城大队 电话: 0769-22492231
  粤S8T640 小型汽车 空 2007-10-8 14:55:29 东莞市道滘镇万道路昌平路段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%以下的 东莞支队道滘大队 电话: 076988835177
  粤S8T640 小型汽车 空 2007-10-5 14:01:36 高埗镇新区大道(北->南)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%以下的 东莞支队高埗大队 电话: 076988873174、88786993
  
  
  看来是经常在道窖活动的的车

作者:郁闷的小姐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03:45 
 
  
  
  
   顶 不顶对不起良心!
  
  
  
  
  

作者:郁闷的小姐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04:54 
 
  
  
   顶 不顶对不起良心 粤S8T640 请各位网友发动人肉搜索!
  
  
  
  
  
  
  
  

作者:郁闷的小姐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06:07 
 
  
   顶 不顶对不起良心 粤S8T640 请各位网友发动人肉搜索!
    
  

作者:tianguanailin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06:19 
 
  ....................
  顶..

作者:雪无涯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08:14 
 
  这样的司机要找出来

作者:yupon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09:46 
 
  帮顶,

作者:美女结个尘缘吧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11:49 
 
  顶!

作者:时空007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11:54 
 
  楼主是个有良心的好人,顶你,也替死者谢谢你.希望社会上多一点楼主这种好人.

作者:pixor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15:10 
 
  顶

作者:我的奔驰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15:35 
 
  不是车撞死的,那个男的是自杀.
  
  不是车撞死的,那个男的是自杀.
  
  不是车撞死的,那个男的是自杀.
  
  不是车撞死的,那个男的是自杀.
  
  不是车撞死的,那个男的是自杀.
  
  不是车撞死的,那个男的是自杀.
  
  不是车撞死的,那个男的是自杀.
  
  大家猜猜警察会不会这样说?

作者:天使的风筝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19:25 
 
  
  看了之后,眼睛也红红的

作者:狙击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20:25 
 
  做一个真正的人 顶楼主

作者:moenagi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13:20 
 
  顶一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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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modnar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21:33 
 
  顶,这年头好人不多了!

作者:powerstation321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22:04 
 
  楼主是个有良心的好人,顶你,也替死者谢谢你.希望社会上多一点楼主这种好人.
  
  怎么会是这样啊?
  

作者:我有信念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22:59 
 
  支持楼主维护正义!!!!!!!!!!!!!

作者:powerstation321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23:12 
 
  再顶一下

作者:3662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26:07 
 
  先顶起来,顶到头条去。

作者:dragon1001006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31:30 
 
  顶到头条去。

作者:偶神经兮兮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33:47 
 
  楼主是好人,,,

作者:changeit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35:25 
 
  顶楼主!!!!!
  
  
  
  

作者:你赚5毛我赚3分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36:11 
 
  此等孽种不除,老百姓人人自危。

作者:祥子77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37:11 
 
  看来是真事,顶

作者:风中悲鸣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37:14 
 
  作者:我的奔驰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15:35 
        
    不是车撞死的,那个男的是自杀.
    
    不是车撞死的,那个男的是自杀.
    
    大家猜猜警察会不会这样说?
 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  自杀性袭击????

作者:tibbs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37:49 
 
  CCTV强烈呼吁,大家一定要让车,不管是遵守交通规则还是没遵守的车,否则出事情不死也残废!!!!!

作者:annieni81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39:31 
 
  ddddddddddddddd

作者:back_112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39:54 
 
  楼主真是少有的好人,可惜我不是记者,顶上去吧
  
  我的孩子也快一岁了,看了这样的事情真心酸

作者:wjjsral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41:34 
 
  up

作者:保护圣火曼谷站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43:19 
 
  顶,好人一生平安

作者:愤怒的国旗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44:21 
 
   顶!!!!!!!!!!1
  
  
  
  
  
  
  
  
  
  
  
  顶!!!!1111111

作者:下坡起步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49:09 
 
  这种畜生 不杀几个不足以平民愤!

作者:will_pop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49:31 
 
  楼主好人!
  现在LZ这样有侠义精神的人太稀少了,虽然我遇到类似的一定会躲开,但也很敬佩LZ~~~
  我想,LZ既然能出手,必然也不在乎报复。瞻前顾后的人,也当时不会上前的~~

作者:不知道取啥名好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49:41 
 
  帮不了别的忙,只有顶上去让大家多关注。lz你是好人。

作者:wendazhi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50:12 
 
  小孩子好可怜哪

作者:瓦名诺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53:50 
 
  顶!
  

作者:lovelingcai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55:16 
 
  顶上去,让更多人看到~

作者:2130299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55:24 
 
  楼主是个有良心的好人,顶你,也替死者谢谢你.希望社会上多一点楼主这种好人.
  

作者:龙卷苍海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56:27 
 
  抓到了找三百个男人奸杀她.

作者:当真主遇见上帝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57:23 
 
  这事刚发生吧?
  咋这么眼熟?

作者:飞云残月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58:13 
 
  楼主应该处在危险之中,大家在这里口头支持有什么用

作者:chbbeyond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52:08 
 
  此贴不顶枉为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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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兔子悠悠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59:41 
 
  顶顶顶
  没良心的人都去死

作者:cckgb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57:22 
 
  人肉搜索机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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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飞天天了 回复日期:2008-5-5 23:05:26 
 
  故意杀人!!!!!
  中国的法律简直太没有人性了,总是纵容恶人!
  强烈谴责那个女司机,真不明白她这一辈子就不害怕么?
  简直不是人。杀了她。
  

作者:S字路口 回复日期:2008-5-5 23:00:02 
 
  乃乃的.这个女人究竟是什么环境下制造出来的畜牲.靠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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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dudedu 回复日期:2008-5-5 23:12:15 
 
  作者:zhoumei110 提交日期:2008-5-5 21:08:00
  居然听说当时那车主昨天就投案了而且比我们还早,还说是个长发男人,靠,貌似和交警有关系的说。
  
  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
  没看懂. 楼主是说肇事者已经自首了, 但你认为这个人不是真正的肇事者? 那为什么他要去自首??
  
  
  
  

作者:S字路口 回复日期:2008-5-5 23:05:09 
 
  建议发动人肉搜索.进而对其进行人道消灭.对这种已彻底丧失人性的女畜牲.就应该果断的进行人道消灭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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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S亢龙有悔 回复日期:2008-5-5 23:12:43 
 
  在这个冷漠的年代,感谢还有楼主这样正义的人存在,给了我们社会一点点希望。
  我们都在关注。希望能给你一些支持。

作者:知道真相后 回复日期:2008-5-5 23:13:05 
 
  
  作者:龙卷苍海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56:27 
    抓到了找三百个男人奸杀她.
  
  
   ---------------
  绝不赞成奸杀,没杀就让她爽死,岂不太便宜她了。
  
  

作者:臭竺 回复日期:2008-5-5 23:13:49 
 
  心酸....怎么会这样!!!开车的简直不是人!!!大家一起找出那个凶手吧!!

作者:dudedu 回复日期:2008-5-5 23:15:49 
 
  
  LZ的意思是想找出肇事者?
  
  还是肇事者已经找到了, 想让他多赔钱给受害人?
  
  如果人已经抓到的话一定会判刑的, 肇事逃跑, 警察没必要包庇他.
  
  

作者:知道真相后 回复日期:2008-5-5 23:19:16 
 
  楼上的,撞人再碾压逃逸已经属于刑事案了,没看到楼主说是个男人顶包吗?

作者:杀猪的9966 回复日期:2008-5-5 23:21:08 
 
  楼主值得大家学习,同时楼主也是个聪明人。把这事发到天涯来就不怕他们打击报复了,只要楼主有什么事,相信天涯的网友也不会善罢甘休,报复者的下场只能更惨!天涯的人肉搜索引擎是非常强大的,虽然中国当官的不匝地,但老百姓还是有良知的!!!!!!!!!!

作者:myjjj 回复日期:2008-5-5 23:21:42 
 
  
  
  强烈要求加大对负主要责任肇事司机的刑事处罚!!!
  
  
  强烈要求加大对负主要责任肇事司机的刑事处罚!!!
  
  
  强烈要求加大对负主要责任肇事司机的刑事处罚!!!
  
  
  强烈要求加大对负主要责任肇事司机的刑事处罚!!!
  
  
  强烈要求加大对负主要责任肇事司机的刑事处罚!!!
  
  
  强烈要求加大对负主要责任肇事司机的刑事处罚!!!
  
  
  强烈要求加大对负主要责任肇事司机的刑事处罚!!!
  
  
  强烈要求加大对负主要责任肇事司机的刑事处罚!!!
  
  
  强烈要求加大对负主要责任肇事司机的刑事处罚!!!
  
  
  强烈要求加大对负主要责任肇事司机的刑事处罚!!!
  

作者:空空悟道 回复日期:2008-5-5 23:27:45 
 
  不是肇事逃逸那么简单吧?应该是故意杀人,两罪不同啊

作者:elics 回复日期:2008-5-5 23:28:18 
 
  顶上去,让更多人看到~

作者:土金相生 回复日期:2008-5-5 23:29:30 
 
  顶上去

作者:只想有个窝 回复日期:2008-5-5 23:29:54 
 
  顶

作者:CCTV0801 回复日期:2008-5-5 23:31:31 
 
  不顶妄为正义的人!

作者:唐棣之华 回复日期:2008-5-5 23:33:28 
 
  楼主能不能加一下我的QQ,767167625,希望跟你进一步交流!谢谢!

作者:jasonoggy 回复日期:2008-5-5 23:33:52 
 
  真惨

作者:wul1986 回复日期:2008-5-5 23:28:20 
 
  顶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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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f1yingsnow 回复日期:2008-5-5 23:36:02 
 
  帮顶!

作者:panhaicun 回复日期:2008-5-5 23:36:30 
 
  死者情绪比较稳定。顶,难道开车的女孩是某位领导的2-99奶中的一个?那死者的情绪不稳定都不行了,注意和谐!

作者:嫖娼去自首 回复日期:2008-5-5 23:38:25 
 
  死刑立即执行。
  
  这种狗杂种生的蛆只能这样,真JB没人性。
  
  太恨了

作者:lazysnake2007 回复日期:2008-5-5 23:41:55 
 
  顶

作者:阳光笑我 回复日期:2008-5-5 23:42:05 
 
  
  拖出去撞车30分钟!!
  

作者:喜欢落叶 回复日期:2008-5-5 23:45:10 
 
  佩服楼主,顶贴!

作者:S字路口 回复日期:2008-5-5 23:39:20 
 
  杀了那个女畜牲.宰了她.这种女畜牲应该凌迟处死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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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S字路口 回复日期:2008-5-5 23:40:42 
 
  杀了那个女畜牲.宰了她.这种女畜牲应该凌迟处死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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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S字路口 回复日期:2008-5-5 23:41:40 
 
  杀了那个女畜牲.宰了她.这种女畜牲应该凌迟处死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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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我嘟不哭 回复日期:2008-5-5 23:54:16 
 
  开的是宝马吗?
  是宝马的话,估计那男人是自杀啊~~

作者:盖楼专业 回复日期:2008-5-6 0:04:41 
 
  不顶我今晚睡不着

作者:符号001 回复日期:2008-5-6 0:07:40 
 
  顶吧

作者:CSZ_CLT 回复日期:2008-5-6 0:18:44 
 
  作者:时空007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11:54 
    楼主是个有良心的好人,顶你,也替死者谢谢你.希望社会上多一点楼主这种好人.
  

作者:你要查找的ID 回复日期:2008-5-6 0:19:28 
 
  顶起来
  lz好人会有好报

作者:无啥氏 回复日期:2008-5-6 0:29:45 
 
  
  支持楼主
  
  顶

作者:出桂 回复日期:2008-5-6 0:34:42 
 
  据楼主描述,可这样说,开始是过失事故,进而故意杀人,情节恶劣,不可放过,不管其是否主动投案!对杀人犯的仁慈,就是对受害人的残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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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出桂 回复日期:2008-5-6 0:37:18 
 
  收藏跟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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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鸡8毛炒韭菜 回复日期:2008-5-6 0:40:42 
 
  现在很多司机都这样想…要撞就一下撞死…好处理。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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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油条大果子 回复日期:2008-5-6 0:49:27 
 
   顶LZ
  

作者:byso 回复日期:2008-5-6 0:51:14 
 
  建议先查车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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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饿的神哟 回复日期:2008-5-6 1:11:15 
 
  神呀,救我

作者:黑色旮旯 回复日期:2008-5-6 1:13:29 
 
  悲 哀…

    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.tianya.cn ,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!

作者:助纣为虐1208 回复日期:2008-5-6 1:44:32 
 
  强顶!!

作者:wjm247110 回复日期:2008-5-6 1:45:40 
 
  支持楼主.楼主要注意安全啊!咱们的法律不保护证人!甚至出卖证人!

作者:late_bloome 回复日期:2008-5-6 1:52:28 
 
  真的假的?先顶起来再说,希望有交警来证实一下是否确有死人事故

作者:食个包 回复日期:2008-5-6 1:47:50 
 
  为正义而顶!如果楼主说的是真话,这司机就是故意杀人了………………

    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.tianya.cn ,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!

作者:weilian761014 回复日期:2008-5-6 1:59:35 
 
  顶起来!

作者:macparno 回复日期:2008-5-6 1:56:31 
 
  juest up.

    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.tianya.cn ,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!

作者:S字路口 回复日期:2008-5-6 9:00:41 
 
  此帖不顶.枉为中国人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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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终于不忘 回复日期:2008-5-6 9:50:42 
 
  支持,帮顶

作者:一马青尘 回复日期:2008-5-6 9:52:37 
 
  继续关注

作者:万事利 回复日期:2008-5-6 9:56:02 
 
  我认为是那个女人太愚昧,如果她知道故意杀人的报应是什么, 肯定不会这么做出再次碾人的愚蠢举动。

作者:兔狐狸 回复日期:2008-5-6 10:00:01 
 
    顶 不顶对不起良心!
  

作者:昏睡到天明 回复日期:2008-5-6 10:00:34 
 
  作者:时空007 回复日期:2008-5-5 22:11:54 
    楼主是个有良心的好人,顶你,也替死者谢谢你.希望社会上多一点楼主这种好人.
  

作者:徒步去拿刀 回复日期:2008-5-6 10:01:24 
 
    此帖不顶.枉为中国人.

作者:hymankuo 回复日期:2008-5-6 10:11:42 
 
  支持楼主
  
  伸张正义

作者:durand 回复日期:2008-5-6 10:13:09 
 
  楼主是好人,要是我看见了我也会作证的。

作者:rrkyd 回复日期:2008-5-6 10:14:15 
 
  顶,好人一生平安
  

作者:糖纸宋词 回复日期:2008-5-6 10:14:20 
 
  顶

作者:alwr001 回复日期:2008-5-6 10:22:29 
 
  此等孽种不除,老百姓人人自危。

作者:kitool 回复日期:2008-5-6 10:23:36 
 
  支持楼主

作者:心痛了无痕21 回复日期:2008-5-6 10:23:38 
 
  LZ好人 可怜又一个家庭不辛

作者:why1666 回复日期:2008-5-6 10:23:52 
 
  顶!

作者:苗人凤 回复日期:2008-5-6 10:23:57 
 
  作者:徒步去拿刀 回复日期:2008-5-6 10:01:24 
      此帖不顶.枉为中国人.
  
  
  

作者:有知无味 回复日期:2008-5-6 10:24:40 
 
  支持楼主!!

作者:大款农民 回复日期:2008-5-6 10:30:25 
 
  我做不了实事,只能帮顶

作者:mysnow1986 回复日期:2008-5-6 10:35:57 
 
  
  
   无语,仍然是无语!
  
   世道如此,社会如此!
  
   这就是现在的中国----信仰缺失导致的道德沦丧!
  
   以前,中国人心里有一句话---头顶三尺有青天!
  
   现在,中国人都知道---有权有钱我怕谁!
  
   顶,顶,顶!
  
   其他的无能为力,因为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会被河蟹了的!
  
  

作者:早上九点半 回复日期:2008-5-6 10:36:40 
 
  这样下去,中国当亡。

作者:早上九点半 回复日期:2008-5-6 10:38:02 
 
  强烈要求公安严查,否则这个国家即使粪坑了,一群蛆和苍蝇在里面生活。

作者:snowolff 回复日期:2008-5-6 10:42:24 
 
  作者:万事利 回复日期:2008-5-6 9:56:02 
    我认为是那个女人太愚昧,如果她知道故意杀人的报应是什么, 肯定不会这么做出再次碾人的愚蠢举动。
  
  
  真有报应吗?为什么有不少人会说发生车祸碾死人的后果不如撞伤人?
  这个制度是怎么了?

作者:我爱日比 回复日期:2008-5-6 10:43:59 
 
  马勒隔壁的,什么世道,还有没有天理了?????????????

作者:shockboy 回复日期:2008-5-6 10:51:37 
 
  呵!
  邪!

作者:满子 回复日期:2008-5-6 10:54:50 
 
  由衷的佩服楼主的为人!!!!

作者:论坛总书记 回复日期:2008-5-6 10:58:14 
 
  D

作者:5908392 回复日期:2008-5-6 10:59:30 
 
  作者:苗人凤 回复日期:2008-5-6 10:23:57 
    作者:徒步去拿刀 回复日期:2008-5-6 10:01:24 
        此帖不顶.枉为中国人.

作者:wyzdsa 回复日期:2008-5-6 11:06:04 
 
  楼主是个有正义感的人士!敬佩!

作者:打劫你老婆 回复日期:2008-5-6 11:10:28 
 
  这样的事情不是说哪个人多狠毒,首先能这样做的人肯定是有权有钱或者还稍微有点势的人.你想在中国,撞成残疾或者直接撞死都一样的赔偿或者坐牢,但是撞成半死不活的以后就麻烦一大堆.终生要你管.,所以那些人一看都那样了索性撞死,赔完钱大不了再坐牢.这样的事情在中国又不是只有几例了.大家不要老想着是哪个人残忍,我觉得到底还是法律对这个规定的不够完善,导致那些人的变态举动.

作者:lisa_wangc 回复日期:2008-5-6 11:12:36 
 
  沒有最新發展了嗎

作者:云中城 回复日期:2008-5-6 11:16:30 
 
  3

作者:小喜乖乖 回复日期:2008-5-6 11:20:15 
 
  唉~

作者:poorlover 回复日期:2008-5-6 11:21:19 
 
  upupupupupupupupupupupupup~~~~

作者:丢丢等待 回复日期:2008-5-6 11:22:09 
 
  
  
  作者:打劫你老婆 回复日期:2008-5-6 11:10:28 
    这样的事情不是说哪个人多狠毒,首先能这样做的人肯定是有权有钱或者还稍微有点势的人.你想在中国,撞成残疾或者直接撞死都一样的赔偿或者坐牢,但是撞成半死不活的以后就麻烦一大堆.终生要你管.,所以那些人一看都那样了索性撞死,赔完钱大不了再坐牢.这样的事情在中国又不是只有几例了.大家不要老想着是哪个人残忍,我觉得到底还是法律对这个规定的不够完善,导致那些人的变态举动.
  
  

作者:aarx 回复日期:2008-5-6 11:23:29 
 
  建议楼主蒙面去做证,以免被报复!!!!!

作者:ACMLIVE 回复日期:2008-5-6 11:27:46 
 
  OH F*CKING SUCH ABITCH

作者:大无限1983 回复日期:2008-5-6 11:32:44 
 
  作者:wyzdsa 回复日期:2008-5-6 11:06:04 
    楼主是个有正义感的人士!敬佩!
  
  
  
  楼主是个有正义感的人士!敬佩!

作者:yanzishuai 回复日期:2008-5-6 11:37:09 
 
  有勇气~

作者:ttllxx 回复日期:2008-5-6 11:38:21 
 
  按照官方说法 那个男的纯粹是自杀 被碾压了一次 没有死 结果又追上汽车 又碾压了两下 这次才心满意足的死掉了。希望大家要顾全和谐社会,不要再议论了。以后只要是老百姓死了 全部是自杀。

作者:focshock 回复日期:2008-5-6 11:39:58 
 
  支持一下lz

作者:只潜水不回贴 回复日期:2008-5-6 11:40:29 
 
  不怪那女的,此男是自杀啊,鉴定完毕

作者:沙发匪徒 回复日期:2008-5-6 11:42:03 
 
  太过分了吧!!!!

作者:好当当 回复日期:2008-5-6 11:37:33 
 
  顶你好心的人。遇难家属节哀。

    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.tianya.cn ,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!

作者:冬懂124 回复日期:2008-5-6 11:48:57 
 
  顶

作者:421703412 回复日期:2008-5-6 11:56:26 
 
  ding

作者:DY_2007 回复日期:2008-5-6 11:58:54 
 
  如果真如楼主所说的那样,那就不是交通肇事罪了,那就是故意杀人了,还有可能是当时开车的没有证,跑了后好找人顶包的,这样的驾驶员就应该处重刑.TMD真不是个人,这么残忍.

作者:峻舞涛 回复日期:2008-5-6 12:02:54 
 
  kao!

作者:极品苹果 回复日期:2008-5-6 12:06:03 
 
  我是学法律的,这种情况应该是算为交通肇事之后的结果加重,应该定为故意杀人罪,具体如何量刑就要看主审法官自己的斟酌了。
  顺便说,怒顶楼主,还是好人多啊~~~

作者:bossen 回复日期:2008-5-6 12:10:13 
 
  很感动,社会需要楼主这样的好人.

作者:45677086 回复日期:2008-5-6 12:12:59 
 
  楼主是个正直善良的人。我相信楼主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?

作者:bbsbbs2 回复日期:2008-5-6 12:17:18 
 
  向楼主致敬
  

作者:中部红鹰 回复日期:2008-5-6 12:18:46 
 
  楼主一定要小心打击报复

作者:ranranrun 回复日期:2008-5-6 12:20:48 
 
  顶

作者:jnbbnnh 回复日期:2008-5-6 12:23:48 
 
  一定要顶上。。。

作者:wangwenming 回复日期:2008-5-6 12:24:38 
 
  zai ding...........
  向楼主致敬

作者:wangwenming 回复日期:2008-5-6 12:26:45 
 
  不行我回复不了

作者:老老戴 回复日期:2008-5-6 12:27:01 
 
  楼主是个正直善良的人。一定要严惩肇事司机!!!

作者:家有傻包 回复日期:2008-5-6 12:29:46 
 
  向楼主致敬

作者:kikixp_ok 回复日期:2008-5-6 12:30:13 
 
  顶

作者:lilitoto 回复日期:2008-5-6 12:30:45 
 
  顶

作者:木土圭月 回复日期:2008-5-6 12:30:50 
 
  提一提

作者:BZSHD 回复日期:2008-5-6 12:34:08 
 
  楼主是位值得尊敬的人!我们支持你
  
  
  
    呼唤人肉搜索,真正需要你的时候到了

作者:imlmm 回复日期:2008-5-6 12:34:45 
 
  希望能把这个杂种找出来
  

作者:飞338359 回复日期:2008-5-6 12:41:41 
 
  不顶,真的对不起自己良知啊!!!!!!!!

作者:偷心俏佳人 回复日期:2008-5-6 12:43:01 
 
  如果楼主说的是真的,就是故意杀人了,看刹车痕

作者:授人以愚 回复日期:2008-5-6 12:47:27 
 
  顶

作者:lenoni 回复日期:2008-5-6 12:50:42 
 
  到这样了 不管怎么样 估计那个车主完蛋了

作者:别叫我达文西 回复日期:2008-5-6 12:51:01 
 
  一定要顶

作者:haduli 回复日期:2008-5-6 12:51:18 
 
  楼主是个正直善良的好人,好人一生平安!
  
  那个女司机,还是个年轻的女孩,我的天,这个年轻的人怎么会拥有一颗邪恶的心!不过没关系,此女鬼将于不久后下地狱!

作者:如果我是法拉利 回复日期:2008-5-6 12:52:29 
 
  把肇事者纠出来

作者:carlxg 回复日期:2008-5-6 12:56:23 
 
  人命关天

作者:fcgdx 回复日期:2008-5-6 12:56:32 
 
  关注,同情.

作者:夏一瑞 回复日期:2008-5-6 12:56:54 
 
  撞了人后逃逸,是刊事案件

作者:sewawa 回复日期:2008-5-6 13:04:04 
 
  那个女人太恶劣了,楼主真是好人!

作者:ouou723 回复日期:2008-5-6 13:07:16 
 
  又是市长干的?赔20万不错了。。。

作者:code123456 回复日期:2008-5-6 13:09:28 
 
  兄弟,你自己也要注意安全..........

作者:天涯百度 回复日期:2008-5-6 13:10:22 
 
   人肉同志们呢?
   人肉同志们呢? 人肉同志们呢?
   人肉同志们呢? 人肉同志们呢?
   人肉同志们呢? 人肉同志们呢?
   人肉同志们呢? 人肉同志们呢?
   人肉同志们呢? 人肉同志们呢?
   人肉同志们呢? 人肉同志们呢?
   人肉同志们呢? 人肉同志们呢?
   人肉同志们呢?

作者:大黑屋 回复日期:2008-5-6 13:17:56 
 
  是呀,中国的法律就是要鼓励大家作恶人呀。

作者:catfoxsh 回复日期:2008-5-6 13:28:14 
 
  和

作者:catfoxsh 回复日期:2008-5-6 13:29:37 
 
  和

作者:永夜的微尘 回复日期:2008-5-6 13:31:48 
 
  召唤人肉,召唤真相。

作者:粗邝 回复日期:2008-5-6 13:34:19 
 
  顶一下!

作者:游子情 回复日期:2008-5-6 13:36:52 
 
  顶。

作者:想念广州 回复日期:2008-5-6 13:37:21 
 
  楼主您是个好人,会有好报的。南无阿弥陀佛

作者:仁者_ 回复日期:2008-5-6 13:38:14 
 
  支持做证人,人就得以事实说话,互相帮助~

作者:goluomin 回复日期:2008-5-6 13:40:12 
 
  
  
  
   说白了就是制度,谁叫撞死人便宜

作者:川西孤侣 回复日期:2008-5-6 13:42:49 
 
  人命啊,死者啊,你变做鬼吧,就跟着那个仇人,别放过他。世间是不会有公道的。

作者:十脉神剑 回复日期:2008-5-6 13:44:09 
 
  把那个女司机拉出来,先奸后杀!

作者:2007先生 回复日期:2008-5-6 13:52:43 
 
  希望有关部门引起重视
  
  政府部门和媒体早点介入
  
  
  
  
  

作者:迷途豺狼 回复日期:2008-5-6 13:54:08 
 
  最后的处理和LZ有很大关系,相信LZ不会被收买

作者:天冲无涯 回复日期:2008-5-6 13:56:19 
 
  顶楼主……赞一个,有勇气

作者:山东张冰 回复日期:2008-5-6 14:01:06 
 
  赶快启动人肉。。。。。
  
  
  
  顺便顶下 楼主的沙发。
  
  
  一
  
  马
  
  青
  
  尘
  
  
  好
  
  样
  
  的

作者:NJlinglan 回复日期:2008-5-6 14:02:25 
 
  注搜索 粤S 8T640 当时有人记下了这个车牌
  
  
  
  
  

作者:我是懒得 回复日期:2008-5-6 14:12:29 
 
  
  
   没撞死碾死的情况实在是太恶劣了,而且很多很普遍,是该抓几个狠狠惩罚一下了。
  
  
  
  

作者:pinggr 回复日期:2008-5-6 14:12:31 
 
  顶起来。现在的人良心都去哪啦。

作者:绝世小猪 回复日期:2008-5-6 14:20:26 
 
  太可怕了,这是个什么世界啊

作者:king7080 回复日期:2008-5-6 14:25:09 
 
  
  
  
  楼主是个有良心的好人,顶你,也替死者谢谢你.希望社会上多一点楼主这种好人.

作者:想念广州 回复日期:2008-5-6 14:31:25 
 
  楼主是个好心的人,是有好报的,南无阿弥陀佛

作者:陈贝贝1 回复日期:2008-5-6 14:39:23 
 
  顶美女变长发男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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